“行了,不说这些了,我们去找王永民吧!”
沈瑞摆摆手道,这事也怪不了刘建国,这个年代不要说是刘建国了,就连政府领导重视专利的也没有几个,正因为如此,几年后王永民在五笔字型知识产权案中落得了个一场先赢后输的局面。
在另一个时空,进入九十年代后,中国计算机市场逐渐成熟,伴随着四通打字机的销售**,王永民发明的五笔字型普及全中国,一时之间,普天之下莫非王码。
既然五笔字型汉字拥有知识产权,生产计算机和汉卡的厂商,在计算机和汉卡中预装五笔字型软件向消费者出售,就应当向王永民的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就像在计算机中预装美国微软公司的视窗系列平台软件,要向微软公司支付知识产权费用一样。
而且,厂商在计算机和汉卡中预装五笔字型,会使自己生产的计算机和汉卡提高市场竞争力,产品的销售量大增获得巨额利润,向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可是国内大多数生产计算机和汉卡的制造厂商都在吃“免费的午餐”,他们预装五笔字型后,绝大部分没有向王码公司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永民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调查在中国和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生产和出售计算机和汉卡的厂商非法预装五笔字型的情况。
nbsp;?1992年4月10日,王永民的王码公司向非法预装五笔字型软件的近百家厂商发送律师函和通知书,要求这些厂商向王码公司支付五笔字型知识产权使用费。
不过,事情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律师函并没有给王永民带来专利费,反而带来了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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