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和林洛一起喂了猫,林洛琢磨着是不是在角房附近给这些小家伙们弄一个避雨的地方。

        至于要不要把它们变成家养状态还有待考虑。

        主要是想看看它们的表现,毕竟临时工转正要是不熬个几年,自己就太不资本家了。

        春夏倒是不在意,只是对老爸拿回来的带有英格兰风情的礼服表示了肯定。

        审美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学习的,春夏到现在了补习班也没放下,虽然学的很杂,但是能学一点是一点,如今效果就体现出来了,春夏和其他的小女生明显不同。

        其他的小女孩,到这个年纪会自然觉醒喜欢上粉色。无论她们胖成什么样子,穿粉色显得多土。但是就是爱粉色。

        而春夏只会喜欢好看的颜色,她会根据今天的心情搭配自己的衣服,并不会执着于一种喜欢。

        这样每天都能穿出新鲜感。

        穿上了礼服,春夏开始照镜子臭美,白色的蓬蓬裙,红色亚麻的披肩,略显透明的水晶鞋,外加一个银色的王冠。还真的像一个迪士尼的在逃公主。

        臭美完事了,春夏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跑到了林洛面前,开始展示自己的新礼服,拉着林洛的手问:“好看不。”

        林洛能说不好看?敢说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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