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道理是相同的。

        三个速的叠加,你的速度将会恐怖到什么程度呢?

        郑昊试过一次,然后他就在床上躺了半天。

        为什么?

        因为在他跑了仅仅一小圈后脚差点就裂开了。

        在平北董彦江买下的那个小院子里跑一小圈普通人来跑估计需要十几秒,但是郑昊一秒钟都不到的时间他就跑完了甚至还跑到了屋子里喝了口水。

        这意味着什么?

        他的速度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人类能够达到的极限甚至可能超出了音速许多。

        若是以之前郑昊用一个字躲避了约翰逊的格洛克的射击为例子的话,一个速字状态下的郑昊利用脑力的迅速计算勉强躲开了格洛克的子弹并且在约翰逊的眼中身形像鬼魅般令他恐惧。

        那么,三个速字状态下的郑昊在约翰逊开枪的那一瞬间连子弹都还没从枪口射出他就已经足够速度去到了他的身后。

        这便是差距,但是随即而来的便是一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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