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朗道,“工藤部长,我能感受到贵公司的诚意,但合作才能共赢,为什么不一起开发呢?
我们杂志社的规模虽然不算大,但我自问在漫画界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对于整个IP的宣传也能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李会长,您想怎么合作?”
李朗道,“我要保留漫画的纸质版权和电子版权、动画版权,周边改编权可以卖给贵公司,但我要一定比例的利益分成。”
“李会长,我们公司对于版权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您真想合作的话,可能只会给您保留漫画的纸质版权和电子版权,动画版权一样要归我们公司所有。”
李朗想了想,在利益面前他最终还是妥协了,“我可以将漫画版权外的所有版权的发行权授权给贵公司,但我要十分之一的利益分成。”
工藤平优摇头,“这个分成比例太高了,李会长,您应该知道我们公司收购漫画改编权是为了改编成游戏,游戏的开发、宣传的成本很高,不可能给您十分之一的利益分成。”
李朗反问,“您觉得多少合适?”
工藤平优道,“百分之一。”
李朗笑了笑,“不可能,不光是你们公司能看到这部漫画的价值,我作为创作者更清楚这部漫画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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