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好意思,易胜传媒的全球开拓还在初步阶段,别说制霸了,称雄都还算不上,而清和社则是切切实实稳固本土领域了。
所以双方势必是要就:你能给我拉几个投资人,能卖什么好价钱争论一番的。
这么一来,就又回到了商业合作的本质问题上:商业预期的判定。
而这个问题就属于实操阶段了。
要想廉价进入,还想要对方活儿好,那肯定是要就各类操作的姿势问题讨论一番的。
李闲云道:“这样吧,清和社以五十亿米金估值,易胜传媒注资二十亿,获得百分之四十股权,清和社与易胜制片厂的合作,以胜云影业为对标。至于版权授权价格,我们要的是华国独家代理,我给你们一份保底,确保销售收益不低于你们现有规模。在这个基础上,清和社可以获得额外收益的百分之二十。”
易胜传媒现在还是胜云影业的大股东,名义制作费用也是最低的。
原田忠一不知道李闲云都打算放弃胜云了,胜云的所谓内部价以后跟外部也不会有太大差别,但这也是慢慢来的,早期骗人绝对没问题。
而清和社目前的真实体量也就三十亿米金左右,李闲云给出的价钱可不算便宜了。
他还在思考,李闲云又补了一句:“但是清和社要在三年内完成赴米上市。”
说着他看看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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