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城直接道:“所有质押的股份,企业,全部按照协议交给易胜传媒。”

        周洪秋冷笑:“这就是你的谈判诚意?要是按这意思,那没什么可谈的,直接打官司好了。”

        华国的官司有个明显问题,就是惩戒性不足。

        当一家企业赖账时,就算耗上一年半载打赢了官司,往往也只能拿回应有的钱款,至于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官司不会为你解决——除非你在合同里就签上惩戒性条款细则。

        而象这种股权质押协议,一般没什么惩戒性,毕竟低价质押本身就是惩戒,但这掩盖不了一个事实:只要官司一天没打完,人家就可以转移自己控制的资产和收益。

        惩罚性条款不足,也是许多企业之间敢于大肆赖账,毁约的一个重要因素。

        正因此,李城的条件在他们看来就是没有意义的,你要这么玩我还不如和你们打官司呢。你告吧,鬼城股份什么的我没办法,但是新海集团名下的产业,还是我做主。

        有本事你带人来砸场子。

        左右都是这个鸟样,能赖自然要赖。

        李城微笑:“我们负责帮你们追回那三十五亿,新海地产的款子也可以提前结算。”

        “你说什么?”所有人一起惊愕看李城。

        李城摊手:“三十五亿啊,王庆民已经跑路了,你们联系不到他。没有人,没有钱,你们打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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