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地,这些偶像的热度能够持续多长时间,也不好说。
且先不说流量这一块变换很快,说不定很快就被其他人取代了,也说不定自己就先塌房了,这种全靠着营造人设、营销和利用饭圈制造出来的快消“产品”,和那些有作品的艺人显然是不能b的。
因为不确定X实在是太大,也实在是没办法用过去的思路来对待他们。
当然,这些品牌方也不傻,他们本来就只是为了蹭热度而已,自然也不可能将自己搭进去。
或许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会被流量们制造出来的虚假数据所迷惑,但到了现在,早就已经看清楚了,所谓的流量大多是属於流星,热度过去了就成了过眼烟云。
尤其是饭圈,他们永远有自己的“老公老婆”,而他们能付出的却只有一份,如果品牌把所有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那就等於把自己给绑Si了,品牌自然不会g这种事情。
所谓热度不蹭白不蹭,但是也需要有技术含量,有的C作,b方说某款饮料,不直接找流量当代言人,但是旗下的某一种口味,却可以将其作为“推荐官”来,然後藉助这个热度的福利涨一波销量。
而且签约合同也可以说道一下,b如说刚开始先签一两年,在条约里加一些限制,但也增加一些甜头,譬如如果销量增加了,那代言人身份可以提升、代言费也会增加。
而这个销量的提升,还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当然这些那些流量艺人的团队、公司不可能不清楚,不过他们自己也是吃这个福利的,有钱不赚白不赚,双方、不,三方都是各取所需,只有粉丝才是被割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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