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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岁,这是有钱人家子弟启蒙读书的年纪,而我,已经可以跟着我的兄姐们下地拾穗干活了。

        但我并不亲自动手。

        地主家的小孙是个愚笨爱玩的小胖子,我尾随他偷上学堂有一阵子了,自打阿爹让我下地干活,我便找机会攀交他,怂恿他下了学去麦田和我游荡。

        我带他骑牛,教他吹树叶,唱我自编的小曲儿,领他抓蛐蛐斗蟋蟀,然后趁他在最兴头时忽然打住停手,开始抱怨起阿爹交给我拾穗的任务。

        被扫了兴的小孙便会不耐烦地挥挥手,让随侍在他身旁的两个仆从接过我手中的竹筐,替我圆满——甚至超额地完成任务。

        麦场上还有废弃的长竹竿,傍晚时分,我会站在满框麦穗前,站在遥遥领先我兄姐们的树荫下,粘下树上肥美多肉的知了,给我们贫困窘迫的家带来唯一的荤腥。

        贪嘴的兄姐们对我喜爱非常,阿爹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

        人们都说越早断奶的人越聪明,我是烂菜帮子的汤灌大的,但我当时还是不明白他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

        时间缓缓流逝。

        我识字愈多,头脑愈加灵活,长得比我兄姐都要健康,九岁那年,我甚至能将三十多斤的铁棒耍的虎虎生风,威武得令全村的人都瞠目结舌,赞叹不已。

        我开始觉得我不是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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