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老师给潘旭买了件黑白相间的连帽卫衣,暖和合身,把圆脸的大男孩衬得又小了好几岁,有了nV友的Ai心加成,潘公子自然是喜欢得不行,恨不得天天穿,顺便把“nV朋友送的”五个字写在背後让所有人都看到。
唯一不好的地方,这衣服有点粘毛,要是换了别人,找把去毛刷给刷几下也就好了,偏偏潘公子不仅有nV友,还有猫,这猫发量丰富不说,还相当地黏人。
潘旭每天早上出门前都惯例要跟煤球蹭蹭抱抱,带着一身的猫毛到了公司,进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找安祥要刷子刷衣服,冬天的厚衣服多半是Ai粘毛的,换件衣服也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总之不能换猫,更不能没有猫,只能每天花上半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背着自家的猫主子解决个人形象问题。
还是背着好一点,万一猫看到後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呢,来点报复行动啥的,受害者还不是自己麽。
等着,刷子在安祥手里,他也在刷衣服。
别问为啥潘公子不能自己买把几块钱的刷子非要来借好友的,问就是这篇小说就这麽设定的,我乐意。
刷衣服整理个人仪表形象也是一种变相的m0鱼,在职场上随时表现出自己有猫还是一种隐X的炫富,两者加在一起,妙不可言。
(我现在觉得这麽胡扯扒拉强行解释也挺妙不可言的,老开心了。)
每天早上办公桌上的小刷子都能蹭下来两大把猫毛,然後安祥会给清理下来,团成球,小心地收在cH0U屉的小盒子里。
潘旭有样学样,也找闻冉要了个拆过的快递盒子,把梳下来的毛团给收起来。
加上每天在家里撸猫的时候也要顺便梳毛,没多久两人就都攒了挺多的毛球,安祥的以白sE为主,潘旭家的当然都是黑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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