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不稀罕那贤君。仁君的名头。”
“利柄,是国家权柄之一,发币权,乃是国家斗斛,他们敢伸爪子,朕怎么就不能把他们的爪子剁了?”
“有胆子,就造反!”
南衙僭朝给所有大明朝的势要豪右、巨商富贾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
那就是造反要交三份税,给皇帝交一份,给叛军交一份,还要交一份铸币税。
这一份比一份重,皇帝收的最少。
每一次造反,陛下都会赢三次,除非造反成功。
但是又不可能成功,陛下又不是朱允炆,大明眼下根本没有势要富贾造反的舞台。
除非陛下不停的加征税赋,地方豪强,层层摊派,失道天下,群雄逐鹿。
但是三大市舶司,除了宁波市舶司有处罚性的五年一成海税以外,其余全是给银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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