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大盛连襟两口子都是正式工,哪能天天守在家里。”李卫国又抿了口酒,“听大盛说,这小子在外地待了几年,估计竟琢磨赌钱,把身子骨熬坏了。去年大盛见了他一面,差点没认出人来,瘦的像根电线杆子,中间还犯了一回病,翻白眼吐白抹,浑身发抽抽,可把大盛吓了一跳。”
林素华嘶了一声,可惜道:“孩子把钱都拿去赌了,哪还有钱吃饭,肯定是饿坏身子,营养不良,得让他家大人做点好吃的,补补身子,日子久了身子骨就回来了。”
翻白眼吐白抹,浑身发抽抽...不对,这症状可不像饿出来的毛病。
李笙不像林素华想得那般简单,不知想到了什么,她脸色渐渐怪异起来。
她追问道:“爸,他是不是身体不好之后才被关起来的?现在人咋样了?”
“不清楚,年后跟大盛喝酒那次,倒是听他叨叨过,那小子过年走亲戚,趁大人没注意偷了好几家亲戚的钱,还让其中一家给当场抓包了…唉,大盛连襟多要脸的一个人呐,当时差点没把小兔崽子给打死,听说下手太狠,把腿给打折了,保不准得落下残疾。”这是过年期间李卫国与棉纺厂几个好友聚会时,大盛酒后不小心吐露出来的。
林素华听后一阵唏嘘。
李笙却心跳得蹭蹭快。
翻白眼吐白沫发抽抽,偷钱,还被打断一条腿…我的天,这个描述跟前世的某件震惊全县的事件当事人也太相似了。
她下意识喝了口水,压下心中的惊骇,思绪不由飘回前世。
文阳县这座容纳十几万人口小县城,从七十年代的小乡镇被升级成为县城后,发展得不紧不慢、四平八稳,上至政府官员,下到普通百姓,一直生活在平静安逸中,几乎未出过惊天骇人的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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