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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无心,听者有意。

        王丽脱口而出的话语被合同部的项前方听到,老项默默地了头,思忖了数秒后,项前方道,

        “丽,你的这个建议太好了。江海既然能够在第一天就签下十万元的单子,并且和长江飞天消防工程公司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那么,他准能有办法拿下绿地集团。在江南,绿地集团的中标项目比比皆是,如果真的能够再次进入绿地集团的供应商网络,达成深度合作,江南这个市场短时间就能进入一个理想的销售状态。”

        “可不是呢。”

        “那好。”项前方吩咐道,“丽,你把绿地集团相关人员的信息给我找出来,发个邮件给我。”

        与此同时,江海拿到了丽先一步发过来的合同,合同的样式很简单,留存备份,以后每次做合同只要改动几处就好了。

        主要涉及的还是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方式这些问题。

        江海签下的这单,因为主动权在他手上,所以这些问题江海还没谈到,不过对于这种长期合作的工程单位。

        付款江海一般是不担心的,无论是一次性打款,季度付款,或者要求一个信用额度,延长付款周期等等,公司也都有相对应的政策,就算是最后的款项对方拒绝支付,以什么质量保证金等名义推脱,江海也完全能够叫公司给自己擦屁股,这就是大公司的好处。

        他们有健全的清欠部门专门负责款项的追缴,有商务法律部门的支持,对拒不付款的单位法律诉讼。

        大公司,从某种角度来,有他的优势。

        第二天,江海来到长江飞天公司如愿签署了价值十二万实际十一万的合同,有一万则进入了熊军的腰包,对于这种“吃回扣”的销售方式,在销售界是“惯常普遍”的销售行为,江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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