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就开在王府井大街上。
jim是吃惯了的,而且因为从小吃它,还觉得烦,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专门去吃一顿快餐。
而小旺,则觉得麦当劳的汉堡没有肯德基的好吃,吃了几口就不肯再吃,把自己的送给小狼了。
至于小狼,就是凳子蘸上调料给他,他都能吃的很香,一口气吃了三个汉堡,居然还意犹未尽,撩起衣服,摸着小肚皮问陈美兰:“妈妈,你觉得我的小肚肚鼓不鼓?”
如果陈美兰说不鼓,圆圆剩下的半个他也能吃完。
陈美兰眼疾手快,把圆圆剩下的半个拿起来,给了阎肇,对小狼说:“你的肚子倒是不鼓,但你忘了吗,你今天可没打沙袋,也没练拳,吃太多,晚上就要睡不好了。”
阎肇不吃汉堡,正在愁自己该拿这东西怎么办。
小狼想了想,从他爸手里接过来了:“我晚上去跑步吧,跑两圈就跑掉啦。”
所以这半个,他依旧非吃不可!
从麦当劳出来,正好对面就是一家卖电脑的专卖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