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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书放好,打算在我真正到十九岁那天再打开。

        这一日,有风,阳光明媚,风光正好。

        引用一句比较俗套的话,我一直以为十八岁之后就是十九岁,十九岁过后又是十八岁,而二十岁永远不会到来。我不知道我的二十岁还有多久,但那时候我一定已经上了大学。虽然我曾经也发过毒誓,死也不会复读,可这就是人类的本质。

        日出东方,有阳光普照,这是我回城兰中学的第三个月,也是我和马潇潇在一起的三个多月。

        立冬过后下了一个周的雨,可能秋冬交替,总要做些什么来预示着冬日的来临。我想这可能就是兰城这个冬天少有的一次晴朗了,至少在我十九岁这天,天气是很好的。我忘了上次潘果果十八岁时那个周末的晚上,有没有星星,我只记得送她回宿舍时,心情舒爽。

        只需要穿两件衣服就足以应付这个天气,我同往常一样与马潇潇一起吃早餐。我们的早餐就是一个包子和一个包粉,食堂的肉包总是夹杂着一点点的咸菜,对我这种纯肉食主义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煎熬。今天的包粉有些辣,而马潇潇十分正常。

        我虽然并不奢望她送我什么礼物,可我还是想听到心爱的姑娘说一声生日快乐,我想这是之间极其快乐的事情。

        马潇潇十分爽利地解决掉两个包子和一个包粉后,用纸巾擦了擦嘴,把碗扔给我,别有一番风味地说了声走吧,然后便走了。

        我想,她这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吧。

        教室里,潘果果明显是一直在等我,我刚一坐下,她就扔给我一张纸条,说:“拿去,签了!”

        不明所以的我打开这张纸条,顿时就有些哭笑不得,潘果果能不能不要这么有趣,纸条上潘果果娟秀的字迹,写着。

        “特殊时期,唐默十九岁生日期间,潘果果无论对唐默做出什么事,唐默本人都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不能生气,不能耍小脾气,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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