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兴叹了口气说:“说来这事,还是得怪我爷爷那辈。”
接着,王德兴就给我说了起来。
原来在以前啊,王德兴家里的确是地主家庭,他爷爷叫王振国,那时候算是典型的富家公子,一般的富家公子喜欢干什么?
喜欢带着狗‘腿’子上街,调戏下良家‘妇’‘女’啥的,不过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王家虽然是这洪溪村的地主老财,但也不会祸害洪溪村的村民。
这可就把王振国给憋得难受了,只能没事就上山打猎。
说的是有一天,王振国独自一人上山打猎,遇到一个美人坐在一棵树下,说是受了伤,王振国一见,见乐了,赶紧上前和她聊天,得知这‘女’子住在山上,扭伤了脚。
王振国赶忙打包票送这‘女’子回家,走了一段路程后,在半山腰一处荒野,这美‘女’便说她家到了。
王振国原本想的是送这‘女’子回家后,看她家穷,然后送一笔钱,纳这美‘女’做妾,可这荒山野岭,哪里有什么屋子啊?
正在王振国一脸疑‘惑’的时候,这‘女’子竟然变成了一个红皮狐狸,然后钻进了一个狐狸窝里面,还冲王振国说谢谢。
一般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就是大吼一声,妖怪,接着拔‘腿’便跑吧?
可这王振国也不知道脑袋那根弦不对劲,当即大喊一声妖怪,找了一堆柴火,就把狐狸窝给烧了。
烧完后,就拍拍屁股走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